為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,強化礦山采(選)礦揚塵綜合治理,有效防控礦山揚塵污染,日前,焦作市按照《河南省環境保護廳、河南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加強礦山采(選)礦揚塵綜合治理的通知》要求以及“標本兼治、綜合治理、嚴管重督”的原則,采取完善治理設施、強化防控手段、加強監督管理等措施,對全市礦山企業開展揚塵污染綜合治理,并計劃到今年8月底,使全市礦山采礦企業揚塵污染得到有效控制,大氣污染物排放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,礦區大氣環境質量得到較大改善。
據了解,此次治理范圍包括焦作市所有露天開采的礦山及選礦加工企業。治理內容按照“吸塵鉆孔、封閉破碎、帶水作業、防塵裝卸、苫蓋運輸、清潔路面、及時綠化”的標準,加強礦山采(選)礦揚塵綜合治理,具體包括推進礦山開采低塵作業,所有露天開采礦山必須采取低塵爆破、機械采裝、灑水作業等除塵降塵措施,推行臺階式等科學開采方式;鼓勵礦山企業進行技術改造,引進先進的環保設備,提高礦產資源采選和加工技術水平,降低礦山粉塵等污染。礦石、廢石、選礦產品等堆存點應結合周邊環境狀況,采取封閉、灑水或覆蓋等方式抑制揚塵產生,包括推行生產環節無塵作業,選礦及礦石破碎加工企業均要建設封閉廠房或封閉車間,加強破碎生產加工環節的治理,建設除塵系統和噴淋系統,對破碎系統實行密封,輸送廊道實行全密封;破碎車間、篩分車間必須安裝集塵裝置和布袋除塵裝置,布袋收塵系統的排氣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。對運輸環節揚塵污染進行治理,包括對選礦區內運輸道路及人行道路進行硬化;運輸車輛加蓋篷布,并設立車輛進出輪胎沖洗設施;運輸道路粉塵組織專人定點清掃、專車定時灑水,確保道路整潔;結合地形情況,對礦區專用運輸道路兩側進行綠化。同時,重點加強礦區外運輸道路的防塵、降塵監管,包括加強堆場揚塵污染防控,要求堆場外圍建設圍墻、防風抑塵網等設施,并采取場內配備噴淋、覆蓋和圍擋等防風抑塵措施,從而有效控制堆場揚塵污染。
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,此次綜合治理,各縣市區政府是礦山采(選)礦揚塵綜合治理工作的責任主體,各縣市區應結合全市“2015藍天雷霆”大氣污染整治專項行動有關工作要求和當地實際,加強領導,組織制訂治理方案,確保2015年8月底前完成治理工作;各縣市區環保部門要對礦山采(選)礦揚塵治理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,積極協調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,密切配合,協同聯動,共同推進治理工作;企業具體負責實施揚塵治理工作,按照上級部門要求,加強內部管理,增加資金投入,選用先進的生產工藝和治理技術,確保揚塵污染得到有效控制。同時,市藍天工程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各地開展礦山采(選)礦揚塵治理工作進行專項督導、年度考核,對工作推進緩慢、效果不明顯的地區進行通報;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,嚴格依法進行處理。